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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开展0到6岁儿童孤独症筛查干预服务工作 天天热闻


(资料图)

近日,湖北省卫生健康委、湖北省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湖北省0~6岁儿童孤独症筛查干预服务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全省各地建立健全0~6岁儿童孤独症初筛、复筛、诊断、康复、救助的规范服务体系,全面开展0~6岁儿童孤独症筛查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基层0~6岁儿童孤独症筛查干预服务能力,逐年提高0~6岁儿童孤独症筛查率,到2025年达到应筛尽筛。

《方案》提出,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初筛服务,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承担复筛服务,具有儿童孤独症诊断能力的三级医疗机构(主要包括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精神专科医院、综合医院等)承担0~6岁儿童孤独症的诊断服务,干预康复训练由具有儿童孤独症干预康复能力的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精神专科医院、综合医院以及残联系统认定的康复训练定点机构承担。

初筛机构结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0~6岁儿童健康管理项目服务时间和频次,通过应用《儿童心理行为发育问题预警征象筛查表》,为0~6岁儿童提供11次心理行为发育初筛服务。对于初筛异常的儿童,转诊至复筛机构进行复筛。复筛机构对初筛阳性儿童进行复筛,复筛异常的儿童应及时转诊至诊断机构进行诊断评估。诊断机构对复筛阳性儿童进行临床诊断,对确诊的孤独症儿童,应及时向家长说明诊断结果和病情,告知可采取的干预康复方法,以及有关康复救助的政策及信息,指导家长到有资质的机构进行干预康复。干预康复机构对确诊孤独症患儿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制定个性化干预康复治疗方案,建立患儿的完整档案,开展康复训练,按要求定期评估患儿康复效果,及时调整治疗方案。其中,复筛机构还应负责复筛阳性患儿及确诊患儿的追访、随访、转诊及信息数据的统计和上报等工作,诊断机构、干预康复机构应积极配合,并及时将相关信息反馈至复筛机构。

《方案》要求,各地面向社会、家庭广泛开展科普宣传,逐步提高儿童监护人相关知识知晓率和接受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关爱孤独症儿童及家庭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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