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栏目首页 > 领域 > 正文

公租房申请中哪些被视为现住房面积?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一)本人及家庭成员拥有的房产面积,包括与他人共有房产份额相应的面积

(二)申请受理之日前三年内转让的房产面积(因意外事故、危重疾病等情况转让或D级危房等特殊原因造成无居住房屋的,由市住保中心核定后可不认定为现住房面积);

(三)期房面积(含拆迁安置房)

(四)申请受理之日前三年内被拆迁的房产面积

(五)申请受理之日前三年内离异,原房产归对方的,按房产面积一半计算

(六)法律、法规规定应纳入计算的房产面积。

关键词:

最近更新

关于本站 管理团队 版权申明 网站地图 联系合作 招聘信息

Copyright © 2005-2023 创投网 - www.xunjk.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我们:39 60 29 14 2@qq.com
皖ICP备202200996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