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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措施促进退役军人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

个体工商户是市场经济的“细胞”,在稳增长、促就业、惠民生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其活跃度影响着整个市场的发展成色,也是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重要渠道之一。截至2023年5月,我省以退役军人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成员创办的各类市场主体约22.42万户,其中个体工商户约8.36万户。近日,陕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开展“三个年”活动为契机,联合印发了《关于支持自主就业退役军人从事个体工商户经营的通知》,在就业创业、扶持引导、信息共享、环境优化等方面双向发力,引导退役军人多渠道就业创业,支持退役军人从事个体工商户经营,培育壮大军创市场主体。

清底数、强基础,推动信息利用“双提升”


【资料图】

打通“数据孤岛”、破除“数据壁垒”,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与省市场监管局、省税务局开展数据比对、研究分析,系统掌握全省退役军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规模、产业分布、经营状况、税费减免等情况,做到数据共享、信息互通。目前,省级部门间已经完成数据比对、数据共享,更好地开展科学决策、精准服务。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在此基础上开展常态化走访,并进行信息核实完善,配合基层市场监管所对退役军人个体工商户进行手机APP注册,建立退役军人个体工商户“一户一案”信息台账,“点对点”精准推送社保、税务等共性扶持政策和退役军人专属扶持政策,科学研究制定精准帮扶措施。

一对一、一站式,做好就业创业“双服务”

“一对一”服务,充分发挥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作用,落实常态化联系制度,建立退役军人个体工商户台账,实现“一户一案”。“一站式”服务,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充分发挥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制度作用,深入开展“全省个体工商户服务月”、食品生产“千企万坊”帮扶行动、“小个专”党组织建设、常态化联系走访等,鼓励个体工商户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退役军人,优先为退役军人个体工商户提供产品质量技术帮扶。培育选树吸纳退役军人就业的个体工商户先进典型,多途径激发个体工商户吸纳就业作用,助力退役军人实现就业。

提能力、增动力,开展扶持引导“双培训”

向从事个体工商户经营的退役军人定期培训宣讲就业创业政策、食品安全法、广告法等政策法规及商标专利知识产权、认证认可、数字化转型等业务知识,持续提高法律法规意识、政策把握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将个体工商户经营发展作为退役军人项目制培训、适应性培训、技能培训内容,依托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基地、导师团队和行业协会、商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开展针对性专业指导。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本地退役军人个体工商户作为重点对象,进行全省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政策法规和创业技能培训,帮助了解各项优惠扶持政策,提振发展信心。注重发挥各级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促进会等社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培训活动。

便利化、促孵化,促进经营环境“双优化”

以落实营商环境突破年为抓手,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与市场监管部门建立分析研判和议事会商机制,推动扶持退役军人个体工商户各项政策落地见效。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依托乡村振兴和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结合地方资源禀赋和产业优势,孵化发展一批知名退役军人个体工商户,支持经济效益好、发展前景广的退役军人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带动更多就业。市场监管部门发挥登记注册职能作用,推进登记标准化、规范化,为个体工商户提供高效便捷的准入退出服务,拓展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应用场景,为个体工商户跨部门、跨领域办事提供便利。

责任编辑|王 兴

排版| 阴 瑜

主编|李宏国

来源|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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